下月起规范工程招投标 |
作者:佚名 |
来源:互联网 |
点击量: |
发布时间:2009-6-8 17:52:41 |
记者从市建设局获悉,为有效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根据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从7月1日起,我市将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 据悉,使用下列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国家融资资金;其他政府性资金。 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招标控制价、中标结果以及招投标活动中的其他各类信息(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除外),应当在网上免费公开。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名单和不合格的原因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布等。 据了解,7月1日起对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进行评分的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必须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异地远程评标。实行远程评标的评标专家必须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资深专家库中抽取,且在工程所在地的资深专家分库中最多只能抽取1名。 同时,还将建立“建设工程招投标违法及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市、县(市)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必须将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以及其他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良行为在处罚或认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上传到省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在官方网站平台上予以记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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